一、评价工作基本情况
(一)评价实施主体
本次矿山及生态环境修复PPP项目二期工程运营期第三年绩效评价工作,由项目实施机构(霍林郭勒市园林绿化中心)负责开展月度绩效监控;现场年终绩效评价工作则由该实施机构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实施。
(二)评价时间安排
1、评价周期:本次绩效评价周期为2024年8月10日-2025年
8月10日,需特别注意的是,不同子项目在该周期内对应的运营期不同,其中9个绿化工程子项目处于运营期第三年,百草园子项目处于运营期第二年。
2、关键时间节点:现场年终绩效评价工作于2025年9月3日
正式启动;2025年11月7日,项目实施机构向项目公司(霍林郭勒市绿源盛景绿化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并完成结果确认。
二、绩效评价核心结果
本次矿山及生态环境修复PPP项目二期工程运营期第三年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2.86分,评价涵盖9个绿化工程子项目运营期第三年与百草园子项目运营期第二年的相关工作内容。
三、参与单位信息
参与单位类型 | 单位名称 |
第三方绩效评价单位 | 内蒙古中实工程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实施机构 | 霍林郭勒市园林绿化中心 |
项目公司 | 霍林郭勒市绿源盛景绿化投资有限公司 |
四、其他说明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的使用需遵循相关规定,明确使用限制情况,确保评价结果在合理、合规的范围内发挥作用,为项目后续运营管理及决策提供有效参考依据。
供稿人:何海燕
校对:苏燕娟
责任编辑:乌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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